□晚报记者 汤 桦 通讯员 王树恒
本报讯 “以前,我们认为小偷小摸不算犯罪,没曾想越偷越多,最后落个被判刑的下场。”6月4日,正阳县慎水乡农民刘月花、马丽丽、宋美丽、张倩4名女子从法官手中接过被拘役5个月、处罚金2000元的判决书时后悔地说。
家住正阳县慎水乡的农民刘月花、马丽丽、宋美丽、张倩均是留守妇女,她们经常赶东集、上西集“捡桃”(暗语,偷东西的意思)。每次,她们都分工合作,有人掩护、有人偷、有人运,家中缺啥就偷啥。去年7月的一天,她们在正阳县熊寨镇一家服装店,由刘月花和店主小李谈价钱,张倩在旁边掩护,马丽丽、宋美丽迅速取下几件衣服塞到事先准备好的袋子内,得手后匆匆离开。小李在整理店内的衣服时,发现四条女士短裤不见了,才恍然大悟。她立刻到店外张望,这群女子已无踪影。随后,刘月花等4人又来到孙某的地摊上盗窃4双男士拖鞋,在另一地摊上盗窃3棵白菜和两把香蕉。
今年1月的一天,刘月花等4人窜到正阳县袁寨乡一服装店,以同样的方法,盗走10余件衣服。次日,4女子被正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抓获。据刘月花等4人交代,从去年6月至今年1月,她们疯狂作案5起,偷女裤、童装等衣物达130件,桃、蔬菜、鸡、鱼、肉等生活用品400多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