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刘永奇
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民陈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她在市建新街中段一家蛋糕店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并在卡里充了300元钱。不久前陈女士发现,这家蛋糕店关门了,自己办的会员卡成了废纸。
“我是去年在这里办的会员卡。”陈女士告诉记者,她经常带孩子从这个路段经过,看到“金麦汇”蛋糕店的产品不错,就在这里办了一张会员卡,并听从店内工作人员的建议往卡里充了300元钱。
陈女士说,自己办卡后只在店里消费过一次,花了20多元钱。可前一段时间,陈女士再次经过时,发现这个蛋糕店关门了。
这让陈女士很窝心。她和邻居说起这事,才知道周围有好几个人在这家店办了会员卡。陈女士觉得蛋糕店老板没诚信,打算搬走时应该通知客户。如果是蓄意欺骗客户,那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就此,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民在办理会员卡的时候应仔细了解有关规定,最好签订书面消费合同,在合同中明确预付式消费卡(券)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并适度消费。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可以通过各种途径维权。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