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开展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确保不留任何隐患
□晚报记者 李玉荣 通讯员 王磊 李淑敏
本报讯 把人员密集的生产场所、学校、商场、建筑工地以及敬老院、养老院、幼儿园等作为重点进行排查,确保不留任何隐患。5月2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汲取鲁山火灾教训, 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地毯式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特别是幼儿园、养老院这些场所,要作为这次排除的重点。”市公安局一负责人说。鲁山火灾发生后,市公安局召开紧急会议,安排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会议要求各县公安局和城区各派出所结合本地实际,迅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把人员密集的生产场所、居住场所、学校、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建筑工地以及弱势群体聚集的敬老院、养老院、幼儿园等作为重点进行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同时,对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把重点车辆、危险车辆以及危险路段作为排查重点,确保交通安全。对危爆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万无一失。
对在排查工作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坚持刚性执法,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处罚的坚决处罚到位,直至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隐患。
为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市公安局成立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隐患安全3个检查整治专项工作组,对全市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路段集中开展拉网式检查,强力排查和整治一批消防、治安、交通安全隐患,并对各部门提出要求。
消防部门要依法督促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配备配齐消防设施器材。指导重点单位组织全体员工开展针对性强的疏散逃生演练,帮助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治安部门要对涉爆单位、涉枪和管制器具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检查;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学校安全等进行检查。
交警部门要确定一批国道、省道及县乡公路安全隐患路段作为整治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以辖区内的国省干道为重点,对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全面系统排查;排查客货运企业落实车辆动态监管等。
目前,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已分赴各县公安局、市区各派出所,对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特别是事故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