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5年06月01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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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旌表 彰其美善

——由李到信英雄事迹所想到的

发布时间:2015-06-01 08:05:53  

□徐则挺

       李到信是一名保安,他的所作所为已经不止是一般的履职尽责,而是临危难挺身向前、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壮举。其行大善,其果尤烈,应大力旌表,彰其美善,恤其家属,并记入史志。

       法律是文明社会的底线。遵守法律,即是善的基础和起点。就道德境界而言,李到信的行为远在法律底线之上。事实上,在法律底线之上有各种各样的善行善举,小到遵守公共秩序,注意公共礼仪,不在公众场所吸烟、喧哗,公交车上给老弱病残让座,大到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规劝不良,揭发恶行,勇斗歹徒,扶危济困,直至为伸张正义、捍卫国家法律而牺牲个人的利益,包括个人的生命。

       在法律底线之下,有形形色色、层次不等的劣迹、恶行,小到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秽言污语等不文明行为,大到渎职怠工、伺机贪占、行贿受贿、践踏法律、暴虐弱者,以致图财害命、坑国害民。

       法律底线之下的恶行,往往是私利驱动;而法律底线之上的善举,则往往是道德使然。一个教育失范的社会,必然会出现法律底线的失守,道德堤坝的溃决,人格操守的放荡,不法行为的泛滥。有鉴于此,一个运行健康的文明社会,应该大力弘扬善行,要有选择地揭露、批评劣迹、恶行;要表彰为正义而献身的英雄式善举,还要表彰各种各样的“小善行”。通过对各种善行的表彰,对种种恶行的揭露和批评,让广大群众懂得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从而逐渐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培养良好人格的社会温床。

       在对好人好事的宣传上曾经有一种偏颇,就是只注重宣传已经辞世的模范人物,对于并未辞世的好人则不敢大力宣传,理由是尚未盖棺论定。笔者以为此种担心大可不必,因为我们宣传的重点在事不在人。一个人今天做了好事,今天就应该受到表扬。至于个别曾经受到表扬的人后来又做了坏事,那就针对他所做的坏事,给他以必要的批评和处分。我们表彰一个人的先进事迹,并不是给他的一生打包票。关键在于,你今天所表扬的事迹要确保是真实的。这应该成为媒体舆论宣传的一个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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