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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8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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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钱未清点 存时发现少百元

发布时间:2015-05-28 08:08:41  

 

□晚报记者    刘永奇

 

本报讯   “我在信用社取钱时没有清点,随后存款时发现少了100元。我找信用社工作人员理论,工作人员说钱款离开柜台后信用社概不负责。”526日,市民袁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自己遇到的烦心事。

昨日,袁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当时的经过。几天前,袁女士到市置地大道与文明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的一家信用社取了10万元现金。当时由于赶时间,袁女士没有让工作人员清点,而是直接拿着钱去另一家银行办理业务。

当袁女士来到附近另一家银行存钱时,工作人员清点后发现,10万元现金少了100元。袁女士随即赶到取钱的信用社,找工作人员理论,但被告知钱款离开柜台信用社概不负责。

袁女士告诉记者,她要求信用社和银行调取监控录像。从取钱和存钱时的录像来看,这捆钱并没有任何区别,但信用社方面称根据规定无法对袁女士进行赔偿。无奈之下,袁女士只好自认倒霉。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袁女士反映的“河南省农村信用社驻马店开发区分社”进行采访,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当时的监控录像来看,当时柜台工作人员表示要对10万元现金进行清点,但由于袁女士赶时间,没有同意,并说“没事,不用了”,随即拿着钱款离开。

“后来我们根据上面的封签,发现这捆钱来自工商银行,但由于离开柜台太久,我们是没有办法负这个责任的。”该负责人表示,市民取钱时一定要当面点清,以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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