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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5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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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想要违约金遇难题

发布时间:2015-05-25 08:16:25  

签了协议不付款

房主想要违约金遇难题

中介公司:正与买方协商

 

□晚报记者 张丽丽 袁 敏

 

本报讯 “我通过一家中介公司卖了一套房子,协议上约定418日前买主一次性付清房款,可现在过去一个多月了,对方也没付款。根据协议,买主交的定金应该归我所有,但是中介公司一直拖着不给。”昨日,市民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女士介绍,由于家里急需用钱,她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挂在网上出售。后来,驻马店市鑫鹏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与她联系,称她的房子可以通过中介公司出售。一旦交易成功,中介公司抽取买卖双方房屋成交价各百分之一的中介服务费。女士的房子急着脱手,便同意了对方的建议。

今年3月,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女士,有买主想买她的房子。双方见面后,经过协商,于316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约定买主于418日前一次性把房款付给女士。当时,女士把所售房屋的房产证交给中介公司,买主承诺交2万元购房定金给中介公司。

418,李女士没有接到中介公司的电话。她到中介公司询问时,工作人员称买主没有那么多钱,让她再等一段时间。这一等就是半个多月。见买方迟迟不付款,李女士便到中介公司要回了房产证。

针对女士反映的情况,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市交通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南角,但来回找了两趟,也没有找到女士所说的驻马店市鑫鹏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记者再次与女士取得联系。根据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与该公司的经理肖先生取得联系。

肖先生表示,定金中介公司也没有收到。签协议时,买方没有把定金交给中介公司,说下次过来时把2万元定金拿过来。没想到,对方一直没有把钱交给中介公司。

肖先生告诉记者,现在,他正与买方协商,并把违约需要赔偿一事告诉买方。如果实在不行,女士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买方。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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