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5年05月18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5-05-18 08:33:27  

luf1505179.jpg 

强制拆除现场。

□晚报记者   刘永奇   通讯员    胡静   /

本报讯   515日上午,市雪松大道东段一临街商户门前突然拉起了警戒线,驿城区人民法院的多名法官和法警来到这里,现场宣布对被执行人林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原来,林某与当地村民组发生合同纠纷,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并围攻执行人员,导致土地上的附属物被强制拆除。

记者从驿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林某在199481日和东风街道小刘庄村胡庄村民组签订租赁协议,胡庄村民组将荒地租给林某使用,租赁期5年。然而,租赁期满后,林某拒不返还租赁土地。经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林某返还所租土地并支付拖欠租金7000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驿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因林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导致申请人利益无法实现,随后申请人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41021日,该案被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此后,执行人员向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张贴执行公告,林某及其家属却撕毁公告,并辱骂、侮辱执行人员。在勘察现场时,林某还组织30余名亲属围攻执行人员。

后来经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愿意和解,但因林某要求高额赔偿而不了了之。

工作人员说,考虑到林某对抗情绪严重,并扬言引爆煤气罐自杀抗拒法院执行,驿城区人民法院在征得驿城区委政法委、上级法院、卫生部门、电力部门、公安部门、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处人员全程参加,并邀请多家新闻媒体现场监督。

当日上午830分,初到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即遭到被执行人引爆煤气罐的威胁。在法警的配合下,执行人员立即对拒不配合的4名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带离执行现场,并对其中3人予以司法拘留。接下来,执行人员移走煤气罐,并组织人员关闭天然气、切断电源。处理妥善后,执行人员指挥机械设备对应返还土地上的附属物实施强制拆除。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