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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8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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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15-05-18 08:30:57  

□班永威

参保单位应对本单位参加五项社会保险职工的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单位工资总额进行认真、据实申报。参保单位如不按时申报,该单位将无法办理新一年缴费、增减及养老保险丧葬费等业务,并受到相应的处罚。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新的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开始申报。

据了解,为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保基金应收尽收,即日起对市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项社会保险新的年度缴费工资基数进行申报。

参保单位应于即日起带U盘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社会保险公共业务服务大厅12~14号窗口领取申报社会保险费文件并拷贝单位缴费工资信息,认真核对本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填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和单位工资总额,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511日至531日,以纸质和电子表格两种形式报送至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二楼稽核科。

另外,参保单位应对本单位参加五项社会保险职工的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单位工资总额进行认真、据实申报。参保单位如不按时申报,该单位将无法办理新一年缴费、增减及养老保险丧葬费等业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该单位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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