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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5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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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留下存折 家人取钱要做公证

发布时间:2015-05-15 08:25:56  

 □晚报记者    郭建光

 

本报讯   昨天上午,市民张向东向本报反映:“前段时间,报纸、广播都在报道证明我是谁这件事。现在,我也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张向东告诉记者,他父亲张丰收生前在上蔡当教师,是城镇户口。他兄妹6人都是农村户口。父亲去世后,80岁的母亲称父亲的工资本上还有900多元钱没有取出来。“因为这是父亲留下来的,母亲很想把这些钱取出来。可是我们都把父亲工资本上的密码忘了。”张向东告诉记者,他带着母亲到银行查询,希望能够尽快把工资本上的钱取出来,可是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取钱可以,不过得证明取钱人与工资本主人的关系。

记者随后咨询了市区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对方告诉记者,像张向东这种情况确实需要证明取钱人与工资本主人的关系, 如果不是继承人的话不能取钱。

张向东随后咨询了一名公证员。对方称,需要张向东6兄妹和母亲一块儿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证明6个子女是工资本主人的子女,证明张向东的母亲是张丰收的妻子,子女要写出放弃继承权的书面证明,然后由他母亲一个人继承这笔遗产。

“不过我得知,仅公证这一项就需要400多元钱。再说我兄妹几人不在一个城市工作,过春节还聚不到一起。可是母亲一直挂念着这笔钱,认为这笔钱意义非凡。”张向东说,如果这么麻烦的话,他们不准备再取这些钱了。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 2830110,线索提供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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