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袁 敏 张丽丽
本报讯 “我们小区每度电收1.2元钱,价格高得离谱。”昨日,市文明大道北段畜牧局家属院的居民尹先生告诉记者,与附近小区相比,他们小区的电价高得让业主接受不了。
尹先生告诉记者,2014年4月他拿到新房钥匙后便开始装修,7月装修完毕就搬进新房,并于第二个月交了157.5元的电费。“当时小区给我开的票据上写着,每度电的价格为1.05元。我以为是按照单位规定收取的,没有太在意。”尹先生说,之后和单位电工聊天时得知,单位每度电收0.81元钱。
知道真相后,尹先生拒绝向物业交电费,理由除了电价高得离谱外,还有物业没有退还他的1000元装修保证金。几天前,物业在小区里张贴了一张“业主电费通知单”,催促已经入住的居民及时交电费,每度电收费标准为1.2元。
“天气越来越热,用电越来越多,这么高的电费我们接受不了。”尹先生说。当日上午,记者在该小区电梯口看到“业主电费通知单”上写着每家住户的用电量、金额等。在居民用电单价一栏上,标明的电价为每度1.2元。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收电费的党先生表示,由于小区和市畜牧局共用一个变压器,物业只是代市畜牧局收取电费。“尹先生从去年9月就没有交电费,让物业从装修保证金里扣除,如今1000元装修保证金早就扣完了。”党先生说。“为何单位每度电收0.81元钱,居民每度电收1.2元钱呢?”记者问。“之前居民用电由市畜牧局核算,由于今年1月物业为业主装了一个总电表,根据每个月的实际用电量核算电价,所以每个月的电价是不一样的。4月我们代收的电价仍为每度0.81元,但是业主总电表产生了一些损耗,经过折算,小区业主电价才为每度1.2元。”党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