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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2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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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看管人伙同“油耗子”盗油

发布时间:2015-05-12 08:14:39  

□晚报记者   于河伟   通讯员   张桂华

 

本报讯   近日,确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尤某作为矿区看管人,伙同他人盗窃柴油获利400元,法院判其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尤某受雇于确山县某矿区看管设备。201312月至20144月,张一某、张二某等人(均已判刑)前后20次盗窃某公司停放在该矿区挖掘机内的柴油,尤某为其提供帮助,分得赃款4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尤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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