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5年05月06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区停电又停水 业主生活受影响

发布时间:2015-05-06 08:19:00  

□晚报记者         张丽丽

 

本报讯   “从430开始,宜居小区停电又停水,我们的生活受到影响,希望有关部门帮忙解决。”54,市民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位于市文化路西段的宜居小区停电停水多日,这一切都是由于小区拖欠电费所致。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宜居小区,在小区大门口的墙上看到一张电力部门417下发的停电通知,上面写着驻马店市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电费1.6万元,电力部门将于430停电。而在每个单元口的墙上,都张贴着该房地产公司的催交电费通知,明确表示该小区属于商业用电,每度电0.825元。

在小区采访时,记者见到了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收电费的杨先生。先生告诉记者:“宜居小区属于经济适用房,目前没有物业管理,电费暂时由公司代收。”他已经收了部分住户的电费,但是没有加盖公司和驿城区住房管理中心的公章,他不能以个人名义交给电力部门。

对于居民说电费太高一事,先生说目前该小区是以新华房地产公司名义开的户,使用的电自然是商业用电,不过以后会改造的。

针对先生所说的情况,记者随后来到驿城区住房管理中心。该单位相关负责人说,他们接到一些居民反映后,已经与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调,以便早日为居民送上电。

至于为何按商业用电的标准收取电费,该负责人表示,该小区是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一直按商业用电的标准交费。小区建设完工后,商业用电还没有转为居民生活用电,下一步他们将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昨日下午,驿城区住房管理中心负责人致电记者,称他们已经协调新华房地产公司把电费交到电力部门,并向供电部门提交了通电申请。由于宜居小区住户的电费没有收齐,剩余的钱由房管中心垫付,尽早解决住户的用电用水问题。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线索提供者:先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