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袁 敏 张丽丽
本报讯 “从4月30日开始,宜居小区停电又停水,我们的生活受到影响,希望有关部门帮忙解决。”5月4日,市民郭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位于市文化路西段的宜居小区停电停水多日,这一切都是由于小区拖欠电费所致。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宜居小区,在小区大门口的墙上看到一张电力部门4月17日下发的停电通知,上面写着驻马店市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电费1.6万元,电力部门将于4月30日停电。而在每个单元口的墙上,都张贴着该房地产公司的催交电费通知,明确表示该小区属于商业用电,每度电0.825元。
在小区采访时,记者见到了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收电费的杨先生。杨先生告诉记者:“宜居小区属于经济适用房,目前没有物业管理,电费暂时由公司代收。”他已经收了部分住户的电费,但是没有加盖公司和驿城区住房管理中心的公章,他不能以个人名义交给电力部门。
对于居民说电费太高一事,杨先生说目前该小区是以新华房地产公司名义开的户,使用的电自然是商业用电,不过以后会改造的。
针对杨先生所说的情况,记者随后来到驿城区住房管理中心。该单位相关负责人说,他们接到一些居民反映后,已经与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调,以便早日为居民送上电。
至于为何按商业用电的标准收取电费,该负责人表示,该小区是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一直按商业用电的标准交费。小区建设完工后,商业用电还没有转为居民生活用电,下一步他们将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昨日下午,驿城区住房管理中心负责人致电记者,称他们已经协调新华房地产公司把电费交到电力部门,并向供电部门提交了通电申请。由于宜居小区住户的电费没有收齐,剩余的钱由房管中心垫付,尽早解决住户的用电用水问题。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线索提供者: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