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盗窃电动车违法犯罪行为
□晚报记者 李玉荣 通讯员 李淑敏
本报讯 侦破一批盗窃电动车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处理一批犯罪嫌疑人,打掉一批盗窃团伙,端掉一批收赃、销赃窝点,追回、退还一批赃物。
市公安局成立了打击盗窃电动车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公安局和市区各公安派出所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
行动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对辖区内发生的每起盗窃电动车案件及时开展侦查,全面调查取证,力争快侦快破,强力震慑犯罪。
行动期间,要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分析发案形势、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部署打击、防范工作。要确定专门人员对辖区盗窃电动车案件进行集中梳理分析,开展专业研判,力求从中发现案件线索。相关部门要整合资源,加强协作,形成打击合力。
要注意搜集违法犯罪证据,对跨区域系列团伙案件力争做到“案不漏人、人不漏罪”,最大限度地提高打击质量。
要树立“赃物必追”的理念,坚持追赃、退赃与破案并重。对追缴的赃物,要依法及时发放返还,可以通过召开退赃大会等形式集中发还,增强社会效果。
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工作,继续加大对吸毒人员的收戒和管控力度。加强宣传预防教育工作,规范车辆停放和看管,提高车主和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对辖区内的电动车交易场所、修理门店、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等进行摸底清查,截断销赃渠道。同时积极发动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提高打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