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专项工作报告
62家市属国有企业尚未改制
□晚报记者 李玉荣 实习生 曾 源
本报讯 4月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专项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喜廷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杰、乔登华、王素平、崔允成、张丽彩及秘书长李斌周出席会议。
受市政府委托,副市长张昕向会议报告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列席会议。
市属国有企业已完成移交和改制30家
据悉,2014年度纳入我市年报统计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133家,资产总额为42.5亿元,负债总额为32.4亿元。
近年来,市政府大力开展与央企、省企以及民企的合作,使我市有限的企业资源,尤其是市本级工业企业得到有效整合,国有经济的规模、活力、影响力、带动力显著提升。央企5大电力集团中,华润、国电、华能3家企业落户我市,分别与古城电厂、热电厂、蓝天燃气电厂合作,中国昊华与化肥厂合作,中国通用与天方药业合作,中集集团与华骏车辆厂合作,同力集团与水泥厂合作,省投集团与白云纸业合作,福建经纬集团与纺织厂合作等。
我市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2012年,市政府启动市属国有企业脱钩改制工作,原主管局委不再主管国有企业。列入脱钩改制的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计92家,已完成移交和改制的有30家,目前还有62家企业未改制。
深化改革 激活资产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专项工作报告。
杨喜廷在讲话中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专项工作报告,在我市是第一次。从报告情况看,政府及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对国有资产情况基本摸清了底子,并采取措施进行了有效监管,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管质量。
杨喜廷强调,要依法加强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要深化改革,激活资产,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的动力与活力,提高竞争力。要完善人大监督制度。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定期向人大报告制度,财经工委要抓紧调研这项工作,形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