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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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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办理并透支信用卡一男子被判刑8年

发布时间:2015-04-29 09:13:19  

□晚报记者  刘永奇  通讯员  赵海洋

有钱、出手大方,是很多朋友对32岁的冯某的第一印象。在一些人眼里,刚过而立之年的冯某不仅事业有成,经营一家养生馆,而且在一些场合中,总会给同行或朋友一种很有钱的感觉。于是,“大款”便成了冯某的绰号。

然而,这个很多人眼中的“大款”,却是一个冒牌的。20142月的一天,在市区一银行负责信用卡办理的客户经理黄某突然接到一个紧急报告:冯某为市城建监察支队多名工作人员代办的20多张信用卡透支几十万元后多日不予归还。

由于透支数额巨大,黄某急忙来到市城建监察支队核实,却发现信用卡持卡人名单里没有一个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这让负责办理该批信用卡的黄某胆战心惊,她急忙联系冯某核实,却发现冯某的电话已经打不通。黄某选择了报警。就此,冯某这个“大款”恶意造假办理信用卡、透支3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

入不敷出   办卡救急

两年前,在外打工的冯某准备回到驻马店市区生活。有一次,在报纸上看到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正在招聘业务员,冯某就来到位于驻马店市雪松大道和文明大道交叉口附近的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应聘。

令人遗憾的是,冯某在保险公司培训一个月后,没有通过业务考试,这让生活拮据的他很郁闷。培训快结束的时候,冯某在保险公司楼下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现一则有关办理信用卡的广告。看到这则广告,冯某心动了,没有钱花的他决定想办法办理两张信用卡。

随后,冯某向银行工作人员咨询办理细节。在得到明确的答复后,冯某称自己是平安保险公司的职工,工作人员便给他一张申请表和一张工作证明,让其盖上公司的章。回到保险公司,冯某填写了申请表,并偷偷在工作证明上面盖上了保险公司的章。

一天后,冯某拿着申请表和工作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了银行工作人员。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发卡银行经过简单的电话回访后,很快将冯某申请的信用卡邮寄到冯某手中。冯某收到信用卡后,立即取现。

第一次无障碍透支消费后,冯某觉得这样很“爽”:没想到办理信用卡这么容易,只要能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就可以顺利办理。冯某开始打起了歪主意。

私刻公章造假办理信用卡

一段时间后,冯某没有钱花了,便决定再办一些信用卡救急。至于如何快速办理,冯某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信用卡挺好办的,银行审核也不严,我就想着多办几张信用卡透支点钱花。”冯某在接受讯问时说,自己复印了几个朋友的身份证,并在街上买了几张手机卡,开始了自己“办卡计划”的第一步。

办理信用卡只有身份证还不行,还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去哪儿找公章呢?冯某早有准备。原来,冯某有一次在街上看到城建监察支队发放的宣传单上加盖有红色印章,这让冯某眼睛一亮:工作证明没有办法盖公章的事可以搞定了。

冯某拿着带印章的宣传单,在一个电线杆上找到了一个私刻公章的电话。不一会儿,在市区关庄加油站附近,冯某与私刻公章的人接上了头,将市城建监察支队的宣传单给了对方,要求他给自己刻一枚驻马店市城建监察支队的公章,商定价格300元。

半小时后,刻假章的人与冯某联系,说公章已经刻好。双方在关庄加油站见面。刻假章的人把刻好的驻马店市城建监察支队的公章给了冯某,冯某给了他300元钱。

拿到假公章,冯某赶紧准备好资料,到邮政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工作人员把申请表给了冯某。冯某回到家后,在多份工作证明上盖上了假的驻马店市城建监察支队的公章,然后拿着工作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到银行办理信用卡。

虽然工作证明上的公章是假的,但审核很顺利。银行很快将信用卡发放给了冯某。拿着这几张新办理的信用卡,冯某出手阔绰。

后来,冯某觉得办理信用卡很容易,而且当时自己开店缺钱,就想着找一些身份证再办理一些信用卡。于是,冯某凭着自己在保险公司的便利条件,有意将一些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带走。

共办理多张信用卡

拿到别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后,冯某将材料整理好送到银行。可令冯某没有想到的是,工作人员称,复印件不清晰,必须提供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才能办理。冯某就找到办理假证的人,让他们帮助自己做假二代身份证进行复印。可当冯某拿着复印件去办理信用卡时,又被银行拒绝了。

这个方法行不通,冯某开始借老乡和朋友的身份证,并在收入证明上加盖假的驻马店市城建监察支队的公章,先后办理了10多张信用卡。后来,冯某还通过网络等以同样方式办理了多张信用卡。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证万无一失,冯某办信用卡前先到铁通公司购买4部无线固定电话,办卡时留下4部固定电话的号码,充当单位电话。银行电话回访时,他冒充驻马店平安人寿和驻马店市城建监察支队的正式职工对办卡人员的身份予以确认。

信用卡办好后,银行发短信通知,冯某便根据短信查询快件发货的具体时间。得知快件到驻马店后,他再上网查询派送员的电话,最后直接与派送员联系将信用卡取走。

据冯某交代,因为当时自己是以市城建监察支队的名义办理的信用卡,所以按照规定信用卡必须邮寄到市城建监察支队。“我不是城建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信用卡如果送到那里我就收不到了,况且城建监察支队将进行核实。如果核实单位没有办理信用卡的这些人,他们就会把信用卡退回去。”冯某说。

就这样,冯某以造假的方式共办理多张信用卡。信用卡到手后,冯某很快在店内的POS机上将钱刷出,有的用于店内经营,有的则被他赌博输掉。

然而,欠的债总得归还。一段时间过后,冯某已经用办理的信用卡取出30多万元现金。虽然他“挖东墙补西墙”,但因为消费早已超出了自己的还贷能力,冯某无力偿还,而银行也在冯某提交的材料中发现了问题。

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刑8

2014年初,发卡银行风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接到报告:以冯某为代表的驻马店市城建监察支队和驻马店平安人寿团办的信用卡逾期欠款不还。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办理信用卡的人都不是上述单位人员。

发卡银行立即采取措施,将经冯某办理的信用卡予以冻结。而此时的冯某也感觉出了问题:有一次,冯某去银行往信用卡里存钱,却发现钱存进去以后就再也取不出来了。冯某打电话询问,被告知自己办理信用卡提供的信息是假的,信用卡已经被冻结。

冯某赶紧回家,将私刻的公章扔在路边的垃圾堆里,但为时已晚。很快,冯某于20142月被市公安局西园分局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逮捕。

在被逮捕的那一刻,民警问冯某知不知道为何被抓,冯某说道:“知道,我有预感,因为我用假公章在银行办理了信用卡,还没有还银行的钱。”

根据发卡银行信用卡申请清单,冯某先后用王某、刘某、池某、姚某、谷某、李某、田某等人的身份证以及伪造的市城建监察支队的公章办理了39张信用卡,恶意透支信用卡金额340066.04元。

经公诉机关审查,冯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与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基本一致,但信用卡诈骗认定的数额不应包含利息和银行滞纳金,根据发卡银行信用卡团办项目说明表、团办申请人信息表及信用卡交易明细,证明被告人冯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34张信用卡,交易明细显示有32张逾期等情况,最后,认定冯某共办理34张信用卡,其中32张恶意透支,共骗取银行现金330098.78元。

2015325日,驿城区人民法院对冯某一案进行审理,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刻公章,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多张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银行钱款330098.7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冯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记者从市区多家银行了解到,作为经济生活的一种方式,信用卡虽然为持卡人提供了方便,但使用不当也会给人带来麻烦。在目前信用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的背景下,有一些持卡人会抱着侥幸心理不还钱。更有很多嫌疑人在被抓捕前,根本不知道这一行为会负刑事责任。因此,一些急需用钱的人,往往会成为信用卡诈骗案件中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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