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汤 桦 通讯员 王树恒
本报讯 最近,一些骗子发现农村老人容易受骗,便打电话冒充“儿女”,称自己在外地出了事故或生病住院,让“父母”汇钱到指定银行账户,骗取钱财。
今年3月15日,家住正阳县慎水乡的雷玉花,接到一女子打来的电话,女子在电话中喊“妈”。雷玉花的女儿长期在外打工,很少跟家人联系。“女儿”说自己刚换了手机号码,让“爸、妈”重存一下。
次日,“女儿”再次给雷玉花打电话,说自己出了车祸需要用钱,让“妈妈”汇1万元钱到她提供的账户上。雷玉花信以为真立即为“女儿”汇去1万元钱。这个“女儿”就是犯罪嫌疑人张新爱。
随后,张新爱又与犯罪嫌疑人李有玉随机拨打电话,根据对方性别和年龄,开口就喊“爸”或“妈”。如果对方未起疑心,便在随后的一两天内编造出遇车祸、生病等谎言让对方汇款。
张新爱负责打电话骗钱,李有玉负责到银行取钱。二人在不到半年时间里骗钱6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新爱、李有玉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张新爱、李有玉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3年零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