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王仲华
市民声音
近日,我去顺丰邮寄快递,付完23元邮费就走了。5分钟后,我与快递员联系,称需要更改地址,快递员说:“好,我改一下地址就行了。”很快,快递员打来电话说:“快件已经电脑扫描入库,改地址需加11元钱。”我说:“行啊,我把新地址发给你,钱也给你。”一个小时后,快递员又打来电话说:“我到你单位了,你要补交23元钱。因为你改地址,所以要重新交费。”我的快件还在他们店里,仅过了一个多小时,就要我交双倍的钱。
部门反馈
市委“民意快线”办公室接到市民的反映后,立即把信息反馈给了市邮政管理局。该局立即安排人员调查。经核实,用户寄快件后要求更改地址,但由于快件信息已经电脑扫描上传,按照业务规定,改址产生11元的费用。快递员将规定明确告知用户,但由于业务交接,后办理业务的快递员对业务不熟练,误以为重新邮寄,要求用户再交23元钱。用户提出异议后,快递员请示负责人,实际收取费用为11元。但用户以为是快递员为避免引起投诉才未多收费。
记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