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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1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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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新:做好事的感觉真幸福

发布时间:2015-04-21 08:28:36  

□晚报记者     

 

家住驿城区刘阁街道单高楼的高永新,在驻马店市第十七中学工作,大伙儿都喊他“好人高”。高永新没做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但20多年来做了很多好事。他说:“做好事,我感觉很幸福!”昨日上午,记者见到了高永新。

高永新告诉记者:“我1995年成为一名人民教师。虽说教师是一个平凡的岗位,但我很欣慰。”

工作期间,高永新积极倡导奉献与感恩,时刻心系贫困学子,把回馈社会视为应有的义务。

高永新虽然收入微薄,但依然想着如何帮助学生。天冷了,哪个学生谁没衣服穿,高永新会为其拿衣服;因家庭贫困,没钱吃饭,高永新慷慨解囊,为其买来饭菜……

如今,受他资助的学生遍布各行各业。虽说他们还没有成就一番事业,但每次回家都念念不忘高永新。逢年过节,高永新都会收到他们发来的短信。

除了热心捐助学生外,高永新还用实际行动帮助有需要的人。

201112月的一天,高永新在上班途中,看见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被一辆小型货车挂倒,男子头部受伤流血,肇事者却驾车逃逸。高永新立即拨打120电话,并和两名群众驱车追赶。肇事者开着货车一路狂奔,高永新也加快油门,紧追不放。肇事者逃到驿城区胡庙乡臧集附近,被高永新追上。肇事者见状,连忙将一沓钱扔给高永新,但被高永新拒绝。高永新将被撞男子受伤一事告诉肇事者,希望对方为受伤者看病。

在高永新的劝导下,肇事者不情愿地回到事故现场。高永新陪着他送伤者去救治,并垫付了医疗费。事后,伤者的家属买了礼品表示感谢,被高永新婉言谢绝。

20122月,高永新被驿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

“有能力的时候就帮别人一把。如果每个人都能这样做,社会一定充满阳光。”高永新说,“做好事的感觉真的很好,很幸福。让我们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把正能量传递给每一个人。我们一起努力,做好事、做好人,该出手时就出手,该出声时不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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