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丽丽 袁 敏
本报讯 “我们小区没有物业,我就找了个看门人,顺便打扫小区里的卫生。每户仅收取20元的服务费,却还有人不交钱。”昨日,市民王先生对本报记者说。
王先生在市民乐路西段居住,他所在的小区由新华土管所、铁东房管所和机电化轻公司的三栋家属楼组成,共有100多户居民。2011年以前,这3栋家属楼分别由不同的人管理,管理人向住户收取一定的费用。后来,由于收费比较困难,管理人相继撤离,居民楼便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管理人离开后,小区里经常出现丢东西的情况,大家都希望有人管理小区。”王先生说,由于自己在该小区居住,他比较关心此事,便通过熟人找了一个看门人,每个月向住户收取20元钱,用来支付看门人的工资以及购买监控设备等。
据王先生介绍,由于这件事是他以个人名义办的,实施前他在小区的各个单元口都张贴了通知,当时并没有住户表示反对。由于小区里有几户人家不在此居住,收费时他特别向这几户人家解释,不向他们收取卫生费,他们每个月交15元看门费就行了。
然而,在王先生收取服务费时,却遇到了麻烦事。“机电化轻公司居民楼有一家住户姓崔,由于他家一直没有住人,这3年的服务费就没有收过。”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有时见到该住户,提起服务费时对方的态度一直很好,并说肯定会交的。
2014年秋,该住户的房子卖了,中介公司让他们到小区服务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当时是该住户的儿子过来办理的,并说回头他再交这个费用。此后,两人便一直电话联系,对方说由于他家一直没有住人,让王先生便宜点儿,王先生答应3年的看门费540元他只收400元。
然而,王先生并没有收到这笔钱。此后,他又找了该住户两次,也没有收到这400元钱。“要说几百元钱不收也没啥,但是自己是在做好事,总觉得这件事让人有些窝火。”王先生说。随后,记者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上了该住户的儿子。对方称他妻子对这件事比较清楚。
“我家的那套房子,在他管理前就一直空着,既没有产生任何垃圾,屋里也没有值钱的东西需要看管,所以我们不应该交这个费用。”该女子说,由于她老公一直在外地,对此事不清楚才答应交费。她此前去过那个小区,并没有听说交服务费的事情。
该女子称,因为没有享受到该家属院提供的服务,所以她拒绝交服务费。“如果收费合理,别说是400元,就是4000元我也会给。”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