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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5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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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行动 我市食品大清查即将开始

发布时间:2015-04-15 08:14:43  

 

□晚报记者         通讯员   晏利群

       本报讯   414上午,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部门将联合开展全市食品大清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当前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准确掌握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状况,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给市民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活动将于近日全面展开,为期8个月,11月底结束。

记者了解到,以上四部门已经联合制订了本次大清查的活动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四部门将对我市生产企业、流通企业、餐饮企业进行严格检查。通过开展市场清查,进一步摸清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情况,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促进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增强自律意识;通过排查食品市场隐患,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强化日常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通过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记者了解到,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县区食品安全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制订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落实责任。通过召开会议、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宣传大清查行动的目的、意义,让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了解这次行动,动员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与、主动配合。

5月到6月底为自查自纠阶段,四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按照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的有关法规和标准,以主体资格、行为规范、制度落实、措施保障等为重点内容,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检查项目,对照检查内容,自我排查问题和隐患。流通企业相关负责人要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企业及产品名单检查自己单位经营的产品,一旦发现经营中涉及不合格产品,要立即下架,并报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7月到11月底为集中整治阶段,相关部门将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逐户检查、逐户核实、逐户登记,不留死角,并分类登记造册。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将依法严肃查处;对于无证生产经营的,将依法取缔。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主体,将被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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