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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4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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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开工项目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发布时间:2015-04-14 07:54:27  

□晚报记者   李玉荣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从今年初开始,我市城镇新建建筑中的20%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新开工的保障性棚改项目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我市的置地·天中第一城、鹏宇·天下城、汝南县人民医院病房楼3个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项目已经安装能耗监测系统,实现建筑能耗适时在线监测。”该局一负责人说,近年来,我市新建建筑节能实施率持续达到95%2014年达到了100%,新建建筑节能实现了全覆盖,建筑节能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今年,我市确保按照施工图设计、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施工。对违反《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节能标准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坚决纠正,确保新建建筑节能实施率达到98%

       从今年初起,城镇新建建筑中的20%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市中心城区、各县都要按照这个比例实施。

今年我市将积极推动绿色建筑评价标志工作,市中心城区、各县均要有1个项目参评,此项工作列入今年建筑节能工作责任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

市、县住建局要深入项目现场,及时做好绿色建筑评价标志项目储备工作,绿色建筑设计标志也要积极储备项目并申报,市住建局科技科为评价标志项目申报提供全过程服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今年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新建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同时,住建部还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要求加强全过程管理,并指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相关设计、施工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按规定进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并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项目可认定为绿色建筑,不再进行专门评价。对今年新开工的保障性棚改项目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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