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称开发商不履行承诺
开发商:严格按照合同履行
不会多收购房者一分钱
□晚报记者 郭建光
本报讯 4月8日,市民杨女士反映,她弟弟杨忠宪在驻马店高中(新址)对面中盛立方城买了一套房子。买房时,开发商送了33.02平方米,签的有合同。现在置业顾问说送的面积中的一半得掏钱买。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中盛立方城的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杨女士误解了,合同约定送的面积继续送。
购房者投诉
2013年2月23日,杨忠宪向开发商交了30多万元全额购房款。当时,开发商给了一份合同。合同上显示,买68平方米送33.02平方米。后来,置业顾问把合同要走了,说是房管局做网签需要合同。
“置业顾问说,最多一周时间就会把合同还给户主。”杨女士向记者反映,两年来她多次去找开发商,对方都称合同在房管局还没拿回来。
杨女士说,置业顾问向她弟弟出具一个证明,说明合同没到本人手中。房屋本来该于2014年12月31日交工,后来又推迟了。
杨女士说,后来她和弟弟一起找到置业顾问谈交房事宜,置业顾问说送的面积中的一半得掏钱买。
开发商:一定兑现承诺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中盛立方城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初该公司打的广告就是“买一层送一层”,如果杨女士的弟弟的购房合同上写的是送33.02平方米的话,那这33.02平方米依旧是免费的,不会收取对方任何费用。
该负责人说,后来房管局在实地测量的时候发现,送的面积高度超过规定高度,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多交钱。
“原本送的面积以房管局实际测量为准,都是送给住户的,不会因此多收住户一分钱。不过办理这部分房产证的费用需要住户承担。”该负责人说。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立方城的住户会因为房产证面积多了而受益。”该负责人说,他们一定会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兑现承诺。
记者将开发商的解释告诉杨女士后,她称自己打消了之前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