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
平舆县居民路女士的女儿李某2009年出生,近日申报户口时,公安机关让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女儿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路女士不知需要向补发部门提供什么材料。
回应
平舆县卫生局基妇股主任王峰说,路女士应向原分娩医院提供住院病历。签发证机构向申领人出具《关于委托核实出生入户情况的函》,申领人带《关于委托核实出生入户情况的函》正页到户籍地户口登记机关调查并带回《出生入户情况回复函》、提交登报声明作废的报刊原件、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存根、住院病历、分娩记录、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父母登记簿。申领人带上原签发机构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到当地卫生局基妇股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