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
市民孙先生反映,去年12月,确山县城镇管理办公室与他经营的驻马店市弘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确山县老城区保洁合同,有效期为两年。他们才工作3个月,合同就被对方强制终止。孙先生咨询得知,合同终止的原因是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每日6时至22时)做保洁工作。“合同未到期就被终止,我的损失谁来赔?”孙先生说。
回应
确山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就此事作出回应,孙先生反映的事情住建局领导十分重视。合同终止的原因是孙先生的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建议孙先生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