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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0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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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多交的燃气安装费何时退

发布时间:2015-03-20 08: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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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确山县居民杨清枝向本报反映,她2013年为在林业局家属院居住的父母安装燃气管道,当时多交给燃气公司500元钱。女士称,2010年,确山县林业局与确山县燃气公司达成一致意见,林业局家属院的燃气安装费为2750元,由林业局代收。一楼住户把燃气表装在室外,需多交500元钱。杨清枝因此多交了500元钱。

2013年安装燃气管道时,施工人员认为燃气表只能安装在室内。安装完毕后,杨清枝找确山县燃气公司索要多交的500元钱,对方以找不到总发票为由拖延。

回应

    记者随后与确山县燃气公司取得了联系。关于杨清枝安装燃气管道时多交的500元安装费一事,一刘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近来公司领导调整频繁,一直没有把杨清枝反映的问题处理好。他表示会尽快为杨清枝办理退款事宜。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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