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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3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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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被拘留 后悔!

发布时间:2015-03-13 07:51:42  

□晚报记者  李玉荣  周心放   通讯员  张振宇

 

本报讯  312日中午,因无证驾驶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的王万闯懊悔不已。

今年38岁的王万闯,是泌阳县高店乡瓦房村居民。几年前,他购买一辆牌号为鄂FEZ959的黑色雅阁轿车,由于自己没有驾照,一直雇人驾驶。

311,由于自己的施工车辆损坏,王万闯急需到泌阳县城购买配件,但驾驶人联系不上。于是,心存侥幸的他驾驶车辆到泌阳县城买配件。2223分,他开车行至泌阳县城东方红大街与工业路交叉口时,遇见正在巡查的交警。

最后,王万闯因无证驾驶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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