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李玉荣 周心放 通讯员 张振宇
本报讯 3月12日中午,因无证驾驶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的王万闯懊悔不已。
今年38岁的王万闯,是泌阳县高店乡瓦房村居民。几年前,他购买一辆牌号为鄂FEZ959的黑色雅阁轿车,由于自己没有驾照,一直雇人驾驶。
3月11日,由于自己的施工车辆损坏,王万闯急需到泌阳县城购买配件,但驾驶人联系不上。于是,心存侥幸的他驾驶车辆到泌阳县城买配件。22时23分,他开车行至泌阳县城东方红大街与工业路交叉口时,遇见正在巡查的交警。
最后,王万闯因无证驾驶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