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尹媛媛
本报讯
随后,记者与微友“文正”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这段视频是他当天下午2时50分在市金雀路拍摄的。“文正”说:“看到这么小的孩子骑电动车,我感觉十分危险,就拍了下来,想提醒身边的人,要对孩子的安全负责。”
微友“北极狼”看过视频说:“家长让孩子骑电动车载人,不仅是对孩子的安全不负责任,而且对路上行驶的车及行人的安全不负责任。”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者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者必须年满16周岁……。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么小的孩子骑电动车上路,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