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5年03月02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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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手机索要跑腿费

失主质疑对方做法引争执

发布时间:2015-03-02 07:56:28  

□晚报记者   郭建光

本报讯   捡手机者称自己跑很远将手机归还,失主应该给点儿跑腿费;失主称拾金不昧是一种美德,不应该索要报酬。双方僵持不下,失主强行拔下捡手机老人的三轮车钥匙,老人坚持要对方付报酬。这是昨天上午1020分发生在市健康路第一人民医院门口的一幕。

失主拔对方车钥匙

捡到黑色诺基亚手机的是一位在黑泥沟租房居住的年迈老人,名叫李妮蛋,平时开着三轮车揽客。她告诉记者,当天早上她在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前下车揽客,无意间踩到一个东西,弯腰一看是一部摔掉外壳的黑色诺基亚手机。她顺手将手机捡起来,等失主认领。随后,有客人乘坐她的三轮车要去市骏马路,于是李妮蛋拉着客人走了。

20分钟后,她在市中心医院门前拉了一位客人,准备走的时候,她兜里的诺基亚手机响了。“电话中对方称手机丢失,问是不是我捡到了。我告诉他是我捡到的,可是这会儿有客人要拉。对方说不要拉客人了,让我立即过去。”李妮蛋告诉记者,当时路上堵得厉害,她一路颠簸来到捡手机的地方,见到了失主陈强(化名),于是向对方要50元跑腿费。

“没想到他见到我后就说不可能给我报酬,指责我要跑腿费的行为不对,后来又说要50元跑腿费太离谱。”李妮蛋说,当时她决定不给报酬就不还手机,没想到陈强上前把她的三轮车钥匙拔走了。

争辩激烈  众人为难

陈强说,当天早上他带着生病的老母亲到医院看病,不小心把手机给弄丢了,于是就用别人的手机拨打自己的手机号码,通话后知道是一名三轮车主捡到了自己的手机,没想到见面后对方坚持要50元跑腿费。

“我的手机也值不了100块钱,她真是狮子大张口。”陈强说,“拾金不昧是一种美德,对方的做法让我很气愤。”

李妮蛋说,她放弃拉客跑这么远归还手机本身也是有成本的,这个损失该找谁要?所以对方拿点儿报酬也是应该的,没想到对方竟然拔掉自己的三轮车钥匙。

看到两人在激烈地争论,围观者议论纷纷,可是谁也没法判断捡手机者到底该不该索要报酬,应该要多少报酬。为此,双方僵持了1个小时。最后,陈强掏了20元钱拿回手机。

律师说法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本报法律顾问刘建锋。他分析道,如果电话中失主答应给捡手机者50元钱,见面后临时变卦是不合适的,因为电话中的口头约定也是一个合约,是受法律保护的,失主应当履行自己的承诺。

刘建锋律师还说,法律中规定,公民捡到遗失物应当返还他人,但可收取一定的保管费。就此事来说,李妮蛋开着三轮车专门送手机需要一定的成本,李妮蛋向失主陈强要保管费的做法受法律保护。当然,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部分人会选择无偿将捡到的物品归还失主,也是应该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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