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
记者从东营中院获悉,法院认定被告人倪发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