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丽丽
本报讯 “我在市区一家政公司上班,给别人当6天保姆应得300元钱,家政公司却迟迟不给我发工资。”近日,市民吴桂芝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称她为了这点儿工资,多次到家政公司索要,却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迟结算。
吴桂芝告诉记者,她今年58岁,驿城区古城乡人。今年1月,她通过驻马店市乐融融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在建业森林半岛一户居民家当保姆。雇主付给家政公司400元钱,扣除100元信息费,吴桂芝应拿到300元的工资。然而,就这点儿工资,吴桂芝多次到家政公司索要,均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迟结算。
“家政公司老板承诺
为了在年前拿到工资,吴桂芝立即给家政公司老板打电话。对方称他们已经放假了,让她正月初八后再去结算工资。“我的工资总共300元钱,为什么要拖欠呢?”吴桂芝对此非常不理解。
昨日上午,记者根据吴桂芝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上该家政公司的工作人员。
该工作人员介绍,公司承诺的是
“300元钱不算多,公司肯定会给她结清的,之后我会与她联系,商定结算时间。”该工作人员承诺。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