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月11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会议要求,进一步开展困难群众排查,继续落实好社会救助和精准扶贫政策,尤其要确保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户。为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缓解因病陷入困境群众的“不能承受之重”。
会议确定,一是扩大救助覆盖面。在以低保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为重点救助对象的同时,逐步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纳入救助范围。二是提高救助水平。对重点救助对象加大救助力度,对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在起付线以上的自负费用给予救助。三是突出救急解难。实行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预付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