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按差额20%计征个税的传言
前段时间,“二手房交易按差额20%计征个税”的说法在郑州二手房市场广为流传。此后,“驻马店市也将按此标准计税”的说法,在我市二手房市场激起波澜。
目前,郑州市依然按照老政策执行,按总房款的1%征收个税。该事件被媒体报道后,郑州二手房市场已趋于平静,但是该消息依然在我市及其他城市持续发酵。
昨日,在世纪联华不动产和恒佳地产的部分门店,有很多市民向房产经纪人咨询个税征收的事情。房产经纪人一遍又一遍地解释,目前依然按“总房款的1%、2%和4%”征收个税,但部分市民依然对此事持怀疑态度。房产经纪人只得建议他们到房产交易部门进一步核实。
事实到底是怎样的
□胡江涛
税负太重
如果税务部门按照交易差额20%计征个税,那么消费者的税负会大大增加。
在二手房交易税中,购买双方涉及的税费共有8种,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契税。目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税率为5.6%;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的,暂免征收印花税。
房产契税征收有三个标准。面积在
个税征收标准为总房款的1.1%。
按照我市目前执行的情况,以一套
一旦按照交易差额20%计征个税,个税为(50万元-35万元)×20%=3万元(在没有扣除合理费用的情况下),比以前多24500元。
冲击我市二手房市场
二手房交易按差额20%计征个税的消息在郑州已经平息,郑州的房产中介也无需再向客户解释,但是,我市的二手房市场却受到冲击。
世纪联华不动产总经理柏瑞刚说,现在,考虑到返乡置业人群,一些业主纷纷把二手房挂在房产中介等待出售,房产中介的房源数量增多,其中不乏优质房源。部分市民认为,如果按差额20%计征个税,税负太重,都不敢到店内咨询了。
恒佳地产总经理张金海表示,按差额20%计征个税事件对我市二手房市场产生不小的冲击。不过,谣言必定是谣言,谣言一旦过去,市场会逐步回归正常。
我市政策未变
市地税部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税并非新政策。在1993年,国家便有了对二手房交易要按差价缴纳20%个税的规定。2013年初,“国五条”出台,其中规定,“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目前,我市还执行以前的政策。
柏瑞刚和张金海均说,2013年上半年,我国曾出现一次按20%计征个税的情况,很多人担心承担巨额税,纷纷在之前抛售二手房,导致二手房成交量剧增。从目前国家经济形势看,我市此时按差额20%计征个税,是与经济大环境不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