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郭建光
本报讯 昨日,家住市置地大道领秀城小区的石女士报料,说他们小区的电网改造费让业主交,她觉得业主当了冤大头。
不交费就停电令业主不满
2月3日,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物业公司张贴的通知,上面写着“接公司通知,电改费用请于2015年1月25日前交清,逾期不交停电,后果自负”。
该小区的石女士告诉记者,小区收取他们每平方米60元的电网改造费。她觉得这个钱应该由开发商承担,为此她还拨打95598咨询,被告知电网改造费应该由开发商承担。
工作人员称收费有依据
记者随后采访了该小区开发商派来收电网改造费的一名工作人员。他拿出一份市发改委的文件告诉记者,这份2011年下发的文件显示,我市城市规划区新建住宅项目配电平均建设成本为每平方米103元,他们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决定每平方米收取60元电网改造费。
“我们当初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并没有约定电网改造费由谁出。目前小区用电为工程用电,电网改造后业主就能用平价电了。入住小区的60多户业主,目前已经有20多户缴纳了电网改造费。”这名工作人员说。
该小区一名物业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只负责小区的物业,电网改造的事情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事情,与他们无关。
开发商依据的文件已作废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发改委的一名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领秀城小区的开发商依据的文件是2011年下发的,是一个《通告》,并非收费性文件。后来国家清理规范性文件,这个通告已经作废,开发商拿着这个文件向业主收费显然是不合适的。
这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豫发改价管[2013]1914号《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明确,“一户一表”是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基础。新建居民小区供电设施要按照“一户一表”的标准进行建设,由电网企业统一负责运行维护,执行阶梯电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