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主犯
张帆 张立冬被执行死刑
昨天,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故意杀人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犯张帆、张立冬执行死刑。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认定,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及吕迎春、张航、张巧联、张某均系“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对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帆、张立冬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应依法并罚。张帆、张立冬在公共场所故意杀人,两人打击、踩踏被害人头部的行为是造成被害人当场死亡的直接原因。张帆系故意杀人犯罪的发起者、组织指挥者及主要实施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张立冬系犯罪的主要实施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两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依法严惩。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对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