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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30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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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协议 索要工钱成难题

发布时间:2015-01-30 08:56:21  

□晚报记者     

 

     本报讯    129日上午,记者接到市民张平的电话,称他给一户人家装修房子,已经干完几个月了,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拖欠4000元工钱。自己从湖北到驻马店干活,现在想拿到欠款回家过年却成了难题。

     当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张平。他告诉记者,自己是湖北人,一直在驻马店关庄租房居住。他在驻马店主要做油漆工。记者了解到,20149月,张平通过朋友介绍给一个姓李的老板干活,为一栋新房里的所有家具刷油漆。活干完后,李姓老板答应第二天支付张平4000元工钱。但是,第二天张平去拿钱时,对方却称临时有事,让张平等等。

     “这一等就是几个月。”张平告诉记者,自己每次打电话时对方都承诺他第二天一定给钱,但是这样的说法持续了几个月,张平一分钱没有拿到。

     “我与这个李姓老板不熟悉,甚至不知道他的全名。”张平告诉记者,他当时没有和这个李姓老板签订协议,能够证明自己干过活的只有那家新房的主人陈俊。

     记者辗转联系了陈俊,他告诉记者,自己家的装修都包给了那名李姓老板,钱已经付清。他知道张平给自己家做油漆工,而且做得很好。但是,关于工钱的事情,他不太清楚。

     就此,记者打电话联系那名李姓老板,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4000元工钱难要回,张平很郁闷。他告诉记者,自己是因为相信对方的为人,才没有让对方付定金。自己在干活时还买了几百元钱的物品,倒贴钱去干的活。李姓老板拖欠他的工钱,太不仗义了。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驿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魏松峰,他认为,张平的欠款想要回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张平在干活之前没有和对方签订劳动合同。活干完之后,对方没有按时付款,他也没有要求对方打欠条,这样就给维权造成了很大的难题。他提醒市民,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先签订劳动合同,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以免事后维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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