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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30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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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友在朋友圈卖“私房菜”属无照经营

发布时间:2015-01-30 08:43:06  

方便 快捷 好吃

微友在朋友圈卖“私房菜”

属无照经营

□徐小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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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制卤菜、私房烘焙、祖传招牌菜……只要你加对方微信、在线支付,美食就会送上门。近期,借着微信营销的东风,“微信私房菜”着实火了一把。

近段时间,笔者刷微信朋友圈的时候,发现圈子里出现了不少“私人厨房”,这些“私人厨房”大多为个人在家经营,没有营业执照,所以食品安全、售后维权等问题不容忽视,市民在购买时要谨慎。

味道独特受欢迎

爱玩微信的市民肯定对朋友圈卖的服装、化妆品等不陌生。不过继各种代购、代理之后,微信私房菜、微信私房烘焙等也在微信朋友圈中流行起来。由于微信私房菜味道好,送货上门,颇受市民喜爱。

笔者采访发现,目前我市通过微信销售的“私房菜”主要有川菜、卤菜、糕点等。

以曾经在微信朋友圈风靡一时的牛肉酱为例,制作牛肉酱的师傅就是一位普通的市民,她出售的牛肉酱均是自己在家制作的,不仅节省了店面租金,还减少了人员工资等成本。

由于制作过程卫生、用的是真材实料,所以这位市民制作的牛肉酱非常受欢迎。

凭口头传播  卫生状况未知

据笔者了解,因为是“微营销”,宣传范围有限,所以目前这些市民自制的食品尚未形成规模和品牌,顾客多以爱上网、玩微信的年轻人为主。

一些市民吃后感觉不错,会向身边的亲戚朋友推荐,这才使“私人厨房”有了生意。

笔者注意到,目前私家订制的产品普遍具有品种单一且价格不菲的特点,如一私家订制蛋糕的卖家只有几种产品,一个8寸的蛋糕标价近300元,远高出市场价。

虽说这些食品受到了部分人的喜爱,但大多数人表示担忧。

微信“私人厨房”既没有实体店,也没有正规的生产厂家,更谈不上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

微信“私人厨房”属无证经营

据了解,凡是以营利为目的销售行为,都属于商业行为,利用微博或微信进行推广的,其性质与普通餐饮饭店经营行为一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卖家不论是基于哪种形式的销售活动,必须要依法取得与普通餐饭店同样的资质证书后才能经营。如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 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卖家在微信圈里开设“私人厨房”,销售“私人订制”的食品,属无证经营,其行为已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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