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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2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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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布外滩踩踏事件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22 08:02:57  

黄浦区委书记及区长被撤职

10名官员因事发当晚在豪华餐厅就餐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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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海公布“12·31”外滩拥挤踩踏事件的调查报告。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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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晚,发生踩踏的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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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后,人们到事发地祭奠遇难者。

121上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外滩拥挤踩踏事件调查情况。发布会上公布:上海外滩拥挤踩踏事件是一起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起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上海市副市长周波说,我们无比痛心、极其内疚、十分自责,代表市委、市政府再次对事件遇难者表示深深的哀悼,对遇难者家属、伤者及其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对全体市民表示深深的愧疚。对参与救援的医疗救护人员、基层民警、市民和游客表示慰问和感谢。

调查报告证实,201412312237,外滩陈毅广场东南角北侧人行通道阶梯处的单向通行警戒带被冲破,现场值勤民警竭力维持秩序,仍有大量游客逆行涌上观景平台。

 2323分至33分,上下人流不断对冲后在阶梯中间形成僵持,继而形成“浪涌”。

 2335分,僵持人流向下的压力陡增,造成阶梯底部有人失衡跌倒,继而引发多人摔倒、叠压,致使拥挤踩踏事件发生。

昨日,黄浦区政府会同有关社会组织研究制定了外滩拥挤踩踏事件遇难人员家属救助方案。对此次事件遇难人员家属的救助抚慰金确定为人民币80万元。

伤残人员的救助抚慰金额,将根据伤员救治、伤情和伤残鉴定等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11人因踩踏事件受处分

 

21日,上海公布外滩拥挤踩踏事件责任人员处理情况,经上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给予下列人员如下党纪、政纪处分:

周伟,市委委员,黄浦区委书记,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彭崧,黄浦区委副书记、区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周正,黄浦区副区长,黄浦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吴成,黄浦区委常委、副区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陈琪,黄浦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陈荣霖,黄浦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兼指挥处处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徐文虎,黄浦区市政管理党工委副书记、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孙忠明,黄浦区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周顺国,黄浦区市政管理工作委员会调研员,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陈昌俊,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副主任,分管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余志豪,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负责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工作,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同时,责成黄浦区政府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上海“12·31”踩踏事件回顾

 

201412312335分许,上海外滩陈毅广场发生群众拥挤踩踏事件。此次事件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36位遇难者名单全部公布。

年龄最小的遇难者仅12岁,最大37岁。其中不乏高校学生和儿童,包括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学生。

据了解,由于考虑到往年人流量众多等问题,外滩去年取消了往年组织的大型灯光秀活动。但1231日晚8,外滩人流开始陆续增多。

据警方数据显示,当日2330分许,外滩人数就已经达到2013年跨年灯光秀活动的人流规模,人数约30多万人。但与往年相比,警力配备严重不足。

2330分许,陈毅广场和清水平台的人流产生对冲,有人摔倒,造成了踩踏事件的发生。

 

10名官员因事发当晚公款吃喝受处分   

 

记者21日从上海市纪委获悉,上海市纪委已公开通报对黄浦区部分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处理情况。

上海市纪委对20141231日晚黄浦区部分干部在“外滩源附近一家高档餐厅用餐”一事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黄浦区委书记周伟等人当晚用公款吃喝,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周伟、彭崧、吴成因对外滩拥挤踩踏事件负有相应责任,一并处理。

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周伟,市委委员、黄浦区委书记,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彭崧,黄浦区委副书记、区长,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孙甘霖,市社会工作党委书记,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吴成,黄浦区委常委、副区长,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曹金喜,黄浦区委常委、副区长,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陈靖,黄浦区政府党组成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田作庆,黄浦区委办公室主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杨奕,黄浦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杨国威,黄浦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周旭民,外滩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城市之殇,一次沉痛的普法教育案例

 

城市的规模越庞大,功能越复杂,它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越多,潜在的危机越大。昨日公布的调查报告指出,领导工作思想麻痹是城市公共安全的最大隐患,安全责任落实不力是城市公共安全的最大威胁。

突发事件应对法已颁布7年之久,而在事件出现时,却出现了严重缺乏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重点公共场所存在的大量人员聚集风险未做评估,预防和应对准备严重缺失,事发当晚预警不力,应对措施失当等一系列问题。

上海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平说 ,这是一次沉痛的普法教育案例,有关安全的法律规定必须不折不扣“落地”。上海将尽快制订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公共场所群众自发聚集活动管理,填补无主办单位大型群众活动的管理空白。

“这种没有组织的群众性活动如何确保安全,我们原来的公共法律法规就不完善,没有明确的责任条款。”调查组邀请的专家组成员、国务院原参事、原国家安监局副局长闪淳昌说,这方面的法律有缺失,从上海到国家层面都需要改进完善。

调查报告建议,在梳理风险隐患清单的同时,督促相关经营和管理单位制订应急预案,做到“有组织活动预案,无组织活动也要有预案”。

有受访专家表示,在不少国家,出现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时,预警分级制度作用显著:到达一定级别后,应急指挥官可全权调动非常规资源进行处置,不需要向上汇报。而在我国目前的预警通报系统中,面向公众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还不完善,不少危及安全的重要信息难以第一时间有效告知公众。

调查报告明确,要健全“谁主管、谁监测、谁预警、谁发布”的预警管理机制,利用大数据加快构建上海统一的公共安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预警信息的沟通。

有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我国真正有自救、互救能力的公民比例不足2%,与一些发达国家70%以上的自救知识普及率差距明显。

上海市反恐研究中心副主任顾定国表示,回顾此前的安全教育,大多是灾难推动型,即某处先发生灾难、造成伤亡后,才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缺乏前瞻性,不少公众存在“和平麻痹”状态。一个国家的抗灾能力应由多层次组成,从政府到社会,到社区、家庭乃至个人,所有力量形成一个稳定的金字塔结构。

 调查报告指出,加强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教育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常抓不懈,要充分发挥“5·12防灾减灾日等公共安全宣传活动作用,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安全知识普及。 (本版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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