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李玉荣
本报讯 凡在我市工作、学习、生活的家庭和个人,均可被推荐为“五好文明家庭”及家庭“十好”标兵评选活动候选对象。昨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全市第三届“五好文明家庭”及家庭“十好”标兵评选活动启动。
“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为:爱国守法, 明礼诚信;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学习进取,科学教子;邻里融洽, 友爱互助;勤俭节约,热心公益。
家庭“十好”标兵评选条件为:遵纪守法,热爱祖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家庭“十好”标兵分为:“好婆婆”、“好母亲”、“好父亲”、“好妻子”、“好丈夫”、“好邻里”、“好媳妇”、“好女儿”、“好儿子”、“好女婿”。
据悉,本次活动将评选“五好文明家庭”200户、家庭 “十好”标兵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