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可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或蛋糕券,逢年过节可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9日,全国总工会发布消息称,曾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对全国各级工会组织使用工会经费为职工发放福利的具体操作进行了明确。
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可由工会经费支出为职工发放的集体福利项目。其中,涉及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9日,全国总工会表示,《通知》自去年7月印发后,陆续接到基层工会组织的来信和来电咨询《通知》执行中的具体问题,为此,全总综合研究了基层工会反映的共性问题,于日前下发了具有操作性的补充通知。
《通知》规定,基层工会组织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当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补充通知此次明确,工会组织的会员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
针对《通知》规定的基层工会组织可以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的慰问,补充通知此次明确,基层工会可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领取蛋糕券。
此前《通知》规定,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可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补充通知明确,其“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关于“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