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尹媛媛
本报讯 近日,一则《有医保卡的别再花冤枉钱》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里疯传,有市民给本报官方微信发来信息,求证文章内容是否可信?医保卡是否真如网传的那样有这么多惊人的用途,能省这么多钱?就此,1月4日,记者到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求证后得知,网络传言不可信。
住院个人付三分之一费用?
不一定
网传内容:“生大病需要住院治疗,医保卡里面一分钱没有也没有关系,出院时医院会和医保中心结算,个人只需要负担三分之一的费用。”
记者采访了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处长王保辉。他告诉记者,这个说法不正确。住院看病报销多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医疗保险是权利和义务相对等,只有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和困难企业人员不建个人账户,医保卡是没有钱的,但仍然享受相关的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住院看病报销是在总医疗费用中去掉自付部分和起付线后剩余的合理费用,根据参保人员的类别(在职、退休)和所住医院的级别(一、二、三级)按比例报销。具体为:一级(社区医院)在职人员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二级(县级医院)在职人员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三级(市级以上医院)在职人员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市外转诊转院报销比例在三级医院的基础上下降5%。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为: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700元、市外转院转诊700元。因此,如果选择适当的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都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报销后个人负担就会少一些,反之就会多一些。
如果两个年龄一样、患同样的病、住同一家医院、用同样的诊疗手段以及同样的药品,这两个人报销的比例应该是一样。反之,如果其中一人使用的自费药品和项目较多,诊疗方式也不同,就会导致两人报销额度不一样。
门诊医疗费超1200元报销60%?
不正确
网传内容:“看门诊用完卡内余额后,如自费金额超过1200元,超出部分是可以享受报销的,比例是60%。”
王保辉说,这个说法不正确。以市城镇职工为例,参保职工足额缴费后,医保卡上每个月都划拨部分金额,建立个人账户。医保卡个人账户上主要用于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或在医院就诊所产生的费用。
至于看门诊自费金额超过1200元还可以报销的说法,王保辉说没有这方面的政策。按照我市的政策,自费金额不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只有参保职工患重症慢性病(如恶性肿瘤、糖尿病合并症等20种疾病)时,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经鉴定后,门诊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报销比例为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75%,普通门诊不予报销。
想多报先到社区医院转一圈?
没必要
网传内容:“在去医院看病之前一定要到社区医院转一下,这个手续万万不能省略!否则的话,即便你花了万儿八千的费用,一分钱也不会报销!”
王保辉介绍,就城镇职工参保人员而言,报销比例是根据参保人员类别和所住医院不同等级确定的,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病情等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医疗机构,本地医院因诊治条件或诊疗技术等原因不能诊治的,由医院提出转院转诊申请,经批准可以转往外地就医,市外转院转诊报销比例在三级医院的基础上下降5%。不需要看病先去社区卫生中心去转一圈,再去各专科医院转一圈。
自费医疗费超1200元可报销?
不能报
网传内容:“自费部分是可以累加的,每年只要达到1200元,超过部分就可按比例报销。不信问问你身边的人,有几个人知道这条规定的?”
王保辉称,医保政策明确规定自费部分由病人全额承担,不能纳入报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年累计最高可报销6万元,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每年最高可累积报销25万元,合计31万元。2015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年累积最高可报销8万元。
王保辉解释,城镇居民大病报销的政策是: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2015年度起付线为1.8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报销:1.8万元~5万元(含5万元)支付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起付线以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参加大病保险报销后当次剩余费用不再重复参与累计计算。此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最后,王保辉提醒,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会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