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首席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 李淑敏
本报讯 对于每年的春节来说,烟花是必备品。明年,如果单位或个人想举办烟火晚会,必须到公安部门办理烟花燃放许可证。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底,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严排查、打非法、强管控、保平安”为主题的烟花爆竹专项清查整治行动。
举报一起 查处一起
12月1日11时许,正阳县公安局民警接群众举报,称该县产业集聚区一工地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民警赶到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4655箱,并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魏某行政拘留。
“如果这些烟花爆竹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一办案民警说。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行动,市公安局以“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综合整治、务求实效”为主题,全面发起对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攻势,坚决遏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的爆炸案(事)件发生。
整治重点包括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重奖一起”,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
严把申办烟火晚会关
公安部门还将配合安监部门合理布设零售网点,严禁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行为。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对进入我市的所有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严格检查,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立即予以查扣。
各县公安局、市区各派出所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严把申办焰火晚会关。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燃放许可证,指导举办单位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并对燃放现场进行实地督导,确保烟花燃放的安全。
市公安局将专项行动纳入绩效考评,行动结束后,予以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