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会议分四类会议用房用餐等有详细规定
《驻马店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出台
□晚报首席记者 刘金霞
本报讯 一类会议每人每天460元,其中伙食费100元、住宿费280元、公杂费80元。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分量,安排自助餐和工作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
昨日,记者在市工商局看到,该局相关负责人正在认真学习近日市政府下发的《驻马店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会议类型、定额标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市级会议分四类
《办法》把驻马店的市级会议分为四类:
一类会议是指市党代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市政协全会、市劳模会。
二类会议是指市委全委会、市委经济工作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政协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全会、市纪委全会;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市工商联召开的全市换届会议;市委、市政府召开,县区党委、政府负责人及其两个以上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市综合性会议。
三类会议是指驻马店市直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包括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县区党委、政府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四类会议指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一类、二类会议报市委或市政府批准。三类会议由市直部门于每年年底前,将下一年度会议计划列入部门预算。市直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市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
限定会议费标准
一类、二类会议会期依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会议天数确定,三类、四类会议会期原则上不超过1天。
市级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伙食费、住宿费及公杂费,其中公杂费包括会议租赁费、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为:一类会议每人每天460元(其中伙食费100元、住宿费280元、公杂费80元);二类会议每人每天400元(其中伙食费90元、住宿费260元、公杂费50元);三类会议每人每天300元(其中伙食费90元、住宿费160元、公杂费50元);四类会议每人每天260元(其中伙食费80元、住宿费150元、公杂费30元)。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基层转嫁或摊派。
市直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分量,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工作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办法》还规定,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