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4年12月09星期二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个“钓鱼人”一起进班房

鱼竿伸进室内“钓”物 警方提醒:低层住户睡前要关牢门窗

发布时间:2014-12-09 08:06:41  

□晚报首席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   

本报讯   钓鱼竿和盗窃似乎没什么关系,可对于小偷来说,这是他们的“秘密武器”。小偷将鱼竿缠上双面胶,伸入窗户专钓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物品。

近日,我市警方一举抓获以“钓鱼”方式盗窃室内财物的犯罪团伙,当场缴获赃物手机6部,带破此类案件9起。

昨日,市公安局发出警情提示,提醒市民夜晚睡觉,一定关牢窗户,不给“钓鱼式”盗窃可乘之机。

市区“钓鱼”盗窃案频发

1127时许,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电话骤然响起,听筒里急促地传来“喂!喂!喂!是110吗?”的声音。“是110,请讲!”接警员答。

“我姓杨,是市文化路六里庄一租房户。我租住的房子窗户被人撬开,室内的两部手机和一黑色钱包被盗走。”

接警员刚挂电话,报警电话再次响起:“喂!我是杨先生的邻居,姓巨。我的窗户也被人撬开,屋内的一部手机和一台联想牌笔记本电脑被盗走。”

近段时间以来,市区接连发生盗窃室内财物案件。经警方现场勘查发现,被盗房屋门锁完好,窗户没有破损,室内也没有外人侵入、翻动的迹象,唯独靠近窗户的沙发、茶几、衣架上的皮包、手机、笔记本等物品离奇“失踪”。

此类案件频发,对市民财产安全危害很大。市公安局局长杨俊杰批示:此类案件近期连续发生,祸及百姓,立即组织警力限期侦破。

专案组民警经过一个月的蹲点守候,于1241时许,在市中华大道东段一旅社附近将正欲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申某、宋某一举擒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申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低层住户谨防“钓鱼”盗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了用鱼竿盗窃的犯罪事实。原来,窃贼作案时间一般在1时至3时,趁受害人熟睡时,先将窗户纱窗割破,然后用鱼竿或者在竹竿一头缠上双面胶,将“钓鱼竿”伸入室内实施盗窃。

“此类案件主要发生在市区城中村老居民区一楼带窗户的住户,因这些住户窗户锁头陈旧容易损坏,犯罪嫌疑人用力推开,然后实施盗窃。”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些居民认为关紧了窗户,还有防盗网,就没什么问题了,但他们哪里知道,如今一些盗贼使用一根细细的鱼竿就能偷窃。”

对此,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此类案件应引起市民足够重视,特别是低层住户,应将笔记本电脑及易携带的贵重物品放在安全位置,睡前把门窗关牢。此外,有条件的还应给门窗加装防盗设施,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以便公安机关及时开展工作。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