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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4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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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级人民法院为农民工撑腰

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4-12-04 07:55:24  

□晚报记者   刘永奇   通讯员   刘耀强

本报讯   今年3月,杨国强带着10多名工友在市区一工地打工。可工程已完工3个多月了,杨国强一直没拿到工钱。“打包工头的手机不接,再打就关机。”杨国强说,3个多月来,他一直奔波在艰难的讨薪路上。122日上午,就在他一筹莫展时,到工地走访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发现了他。法官给他支招:“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法院将尽快为农民工讨回工资。”

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年末岁尾,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高发期。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打击那些恶意欠薪的黑心老板?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法官吴宏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11月底开始,市各级人民法院将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目前已受理尚未办结的所有案件进行全面排查。

吴宏宇说,根据要求,明年115日前,今年1125日以前排查出的未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结案率必须达到100%1125日以后接收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结案率必须达到95%,已排查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的执结率必须达到90%

涉及7类欠薪案件

记者了解到,此次法院主要集中办理7类欠薪案件:以农民工为一方当事人的拖欠工资或劳动报酬案件;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及工伤认定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和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进城落户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纠纷案件;其他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的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

其中,工资和劳动报酬是指农民工依照法律或者约定,应当获得的各种劳动收入,包括工资、劳务报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补助和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劳动保护费用等。

设立立案咨询热线电话

吴宏宇告诉记者,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立案咨询热线电话(0396-2166262),并畅通农民工诉讼“绿色通道”,对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各县区人民法院也分别设立了立案热线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及时解答农民工的咨询,帮助农民工尽快立案。

“法院将为农民工申请立案、案件查询等诉讼活动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接到农民工起诉材料时应优先审查,努力做到当日立案、当日分流,尽快为农民工讨回应得的工资。”吴宏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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