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4年12月04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大学毕业生创业可申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5000元

发布时间:2014-12-04 07:50:00  

□晚报首席记者   刘金霞

本报讯   毕业两年,创业两年,25岁的李泽从一个不爱说话的“文科男”变成了文化传媒公司的“小老板”。他说,选择创业是因为他不认输。

和李泽一样,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对走出校门准备创业的大学生,我市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加大了对他们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

 

大学毕业生创业可申请补贴

 

记者了解到,我市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达3万人,加上以往未就业的毕业生,就业压力仍然很大、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为帮助大学毕业生创业,市人社局给予创业补贴。

记者了解到,创业补贴主要用于降低大学毕业生创业成本,帮大学毕业生顺利创办企业。补贴对象为初次创业的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每人5000元。

申请人须是创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吸纳就业人员3人(含)以上。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和毕业证及其复印件、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吸纳就业人数及其经营记录有关单据等。

如果大学生毕业后创业,可向创业地人社部门申请创业补贴。每人和每个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

 

困难毕业生可获求职补贴

 

“创业需要资金,我们家条件不太好,毕业后我想立即找份工作。”即将毕业的小孟希望明年毕业后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很多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为求职,不得不东奔西跑参加各类招聘会,这对家庭困难者来说,仅路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今年3月,我市为低保家庭的2014届高校毕业生,每人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

“此次活动为全省统一活动,各高校组织毕业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目前,我市已为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254000元。”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这位负责人介绍,为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对在2015年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我市仍按每人1000元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