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边架设近百米捕鸟网
粘住两只阿穆尔隼和一只黑卷尾雀
森林公安:发现捕杀野生动物行为要举报
从网上将小鸟解救下来。
小鸟挂在网上。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文/图
本报讯 “有人在驿城区与遂平县交界的一个果园内架了十几张大网,公然捕鸟!”9月10日下午,市民何涛、孟光明向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反映,在驿城区与遂平县交界北约150米东侧一个果园的东、南、北3个方向,有人架设了11张网,用来捕鸟。
昨日下午3时40分,记者来到现场看到,果园的大门紧锁。记者在果园外边转了一圈,发现果园东、南、北3个方向,竖着几十根四五米高的竹竿,一张张用极细的尼龙绳编织的网,挂在竹竿之间,有近百米长。果园周边栽满了一种长满刺的植物,当作围墙。
“这些网不是用来捕杀鸟类的,是果园的主人为了防止小鸟吃果子特意设置的。”附近村民说。
记者发现,这十几张捕鸟网,全部架设在果园内。果园最外面一排果树上,也被架设了一张网。由于网绳细如发丝,很难发现。记者尝试拉扯了几下,发现捕鸟网的弹性很好,鸟儿一旦撞上,很难逃脱。
记者观察发现,捕鸟网已经架在此处很长时间了,网上还挂着许多小鸟的尸体。
记者在该果园南侧中间位置的网上,发现两只活着的小鸟,可能是挣扎了很久没有力气了,它们静静地挂在那里。
记者走到跟前,它们仍一动不动。记者看到,由于触网后不断地挣扎,这两只小鸟几乎被网线包裹了起来。
当日下午5时50分,在森林公安民警陈鹏、杜丽及热心市民何涛、孟光明的帮助下,粘在网上的鸟儿被解救下来。
记者发现,这几只鸟的身上缠满了网线,其中一只鸟的脖子、爪子被网线勒出了血。“多亏救下来得及时,再过半个小时,这只鸟就可能会窒息死亡。”民警陈鹏说。
记者通过查看何涛携带的《鸟类图解大全》得知,被解救的其中两只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阿穆尔隼。另一只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有科研价值的“三有动物”黑卷尾雀。
“以往发现的捕鸟网多架设在河岸边的树林、农田里,在果园里发现还是头一次。”遂平县森林公安民警陈鹏告诉记者,这些捕鸟网是果园的主人架设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用这种行为捕鸟都是违法的。”
随后,森林公安民警将竹竿折断,捕鸟网没收。
森林公安民警陈鹏告诉记者,捕杀鸟类等野生动物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0条、21条之规定,使用禁用捕猎工具在禁猎区、禁猎期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者,处以没收猎获物、捕猎工具及违法所得,同时处以罚款。达到立案标准、情节严重者,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正是鸟类繁殖和返巢的季节,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如发现有人非法捕杀野生动物,要及时举报。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线索提供人何先生获一等奖,奖128元老基酒一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