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4年12月02星期二
放大 缩小 默认

私自安装“锅” 市民可举报

发布时间:2014-12-02 07:50:48  

□晚报首席记者  刘金霞

本报讯   为了省钱又能收看更多的电视节目,一些市民私自安装“卫星锅”(卫星电视接收器)。

121日起,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4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法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非法安装网络接收设备专项整治行动。

严查私自安装“卫星锅”行为

“觉得挺方便,就买了一个。我不知道不能安装这个。”昨日上午,家住市春晓街西段的王松说,今年3月,他花100多元钱买了一个“卫星锅”,回家安装后,电视机能收到20多个频道,感觉挺方便的。

121日上午,王松家里来了十几名执法人员,把他家的“卫星锅”拆除了。“直到执法人员上门,我才知道原来安装‘卫星锅’是违规的。”王松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清查电子市场和电子、电器销售门店等非法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非法网络接收设备(含“电视棒”、网络机顶盒)的行为。”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有限电视网(站)擅自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接收、超范围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个人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包括卫星接收天线、解码器、接收机)的行为,重点清理城镇居民、乡村农户私自安装的卫星电视接收设施。

市民可举报

记者了解到,对非法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销售,并进行处罚。对单位和个人非法安装使用“卫星锅”的,由4部门联合组成的执法队对其进行拆除销毁。

未经批准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设施和非法网络接收设备的,即日起,必须立即停止销售、安装;已经安装使用的用户,必须自行拆除。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市民如发现私自安装销售“卫星锅”,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非法销售举报电话:12315。非法安装举报电话:3620059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