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买的房子被索要5万元钱
购房手续齐全却无法安心居住
房主打算起诉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9月3日,市民郭春玲反映,她通过正规渠道在市中华大道与南海路交叉口东南侧买的房子却无法安心居住。
“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房子,现在却不能安心居住。”9月3日上午,郭春玲告诉记者,市中华大道与南海路交叉口附近有一栋临街楼,她于2008年6月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了该楼二层约400平方米的房子,随后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现在我的房子却被说成是集体的,我想不明白。”郭春玲说。
据郭春玲介绍,大约在1994年,该栋楼房由当时的南海办事处前进村委会集体所建,作为村委会的综合服务楼。
2004年,由于前进村委会欠平顶山市一家煤厂的债务无力偿还,法院把该楼的所有权判给了那家煤厂。
郭春玲说:“当时,那家煤厂的老板找到我,协商房屋买卖事宜。随后,我购买了二层约400平方米的住房。2008年6月,我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今年8月26日上午,突然来了20多个自称是该楼所属村委的居民,说这房子是他们的,让我拿5万元钱,否则不让我居住。”郭春玲气愤地说。
“我向辖区办事处、居委会反映此事,他们都表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自己无权干涉。”郭春玲说,“看协商无法解决问题,我已经咨询了律师,律师建议我起诉。我打算这样做,为自己讨个公道。”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