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正能量代言”主题报道活动启动后,本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本报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初以来报道的驻马店正能量代言人。这些典型人物纷纷签名承诺,将继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驻马店正能量代言,为打造文明驻马店建设的响亮品牌作出积极贡献。昨日本报刊发部分“代言人”的签名承诺,今日继续刊发。
“美好梦想从快乐心情开始,快乐做人,快乐工作。居民的认可和支持,是我努力工作的最大动力。”
——李翠芳
2011年2月23日,本报A09版以《她是我们的好闺女》为题,对驿城区雪松街道纱厂社区主任李翠芳尽心尽力服务居民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
博爱永恒 愿爱洒满人间。
——王有震
2010年12月22日,本报刊发《执着的新闻老兵王有震》,报道了泌阳县马谷田镇政府原镇信访助理兼新闻通讯组组长王有震40多年来笔耕不辍,同时帮助无数好心人的事迹。2009年,他荣登“中国好人榜”,荣膺“中国好人”称号。
甘当社区“义工”。
——靳新红
2014年9月4日,本报以《老人摔伤 邻居帮忙》为题,刊发了驿城区人民街道向阳社区党支部书记靳新红,自从到向阳社区工作以来,不论严寒酷暑,总是穿梭于辖区大街小巷,为居民解忧的事迹。
做人就要问心无愧,做人就要顶天立地。
——吴雪五
2014年1月28日,本报以《吴雪五 传递正能量的使者 》为题,对确山县三里河乡赵庄村小伙吴雪五身中四刀勇擒窃贼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维护小区健身设备,为居民健康加油!
——王付留
2014年4月23日,本报以《我市一小区门卫兼当健身器材的“医生”》为题,对市内衣厂小区门卫王付留义务当健身器材“医生”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退休了空闲时间多,帮邻居忙不图名不图利,只是想让自己的老年生活变得丰富些。”
——宋慎芝
2012年1月6日,本报以《六旬老人退而不休 身兼数职服务居民》为题,对纱厂家属院60岁老人宋慎芝身兼数职服务居民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百姓的认可,就是我最大的荣誉。”
——曹俊峰
2014年6月3日,本报以《为民解忧无怨无悔》为题,报道了正阳县雷寨乡司法所所长曹俊峰的先进事迹。
“千万次的心血倾注,换得桃李满园香。”
——李 梦
2011年9月13日,本报以《学生的母亲 女儿的“后妈”》为题,对驻马店市第十三中青年教师李梦视学生如子女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爱国守法,奉献社会,诚实守信,践行‘三平’精神。”
——黄成立
2012年5月21日,本报以《一家4口人住在15平方米的出租房里 黄成立捡到巨款毫不动心》为题,对豫南监狱下岗职工黄成立,捡到巨款毫不动心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人一生中要多做好事,多做善事,为社会聚集更多正能量。
——吕绍军
2014年1月30日,本报以《我市吕绍军被称为最美司机 他乡救人不留名》为题,对新中州(河南)运输公司泌阳分公司司机吕绍军救人的事迹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