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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09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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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者“潜水” 被撞者放弃“追债”

发布时间:2014-10-09 11:32:13  

□晚报记者  高琳琳   通讯员     

       本报讯  骑电动车的撞伤了一名骑自行车的市民后,竟然拖了近两个月不给对方几百元的医药费和修车费。昨日上午,被撞伤的郑敏发现对方的电话无法接通时无奈地放弃了“追债”。

       昨日上午,家住市中华大道中段中山社区的郑敏再次拨打一手机号码时,电话怎么也打不通。

       “两个月前我被撞,撞伤我的人拖着不见面,现在连电话也不接了。”郑敏说,两个月前她骑自行车回家,在家门口附近被一辆车速过快的电动车撞倒。当时她摔倒在地,身上有多处擦伤,所骑的自行车也被撞坏了。

       因为双方骑的都是非机动车辆,而且撞人的小伙子态度诚恳,所以双方商量私了。随后,小伙子带她到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检查。

       在医院,撞人的小伙子自称叫陈浩,在市区一家单位当销售人员。陈浩当场支付了200元的医药费,并声称以后的医药费和修车费他都会承担。因为伤势不是太重,郑敏没有住院治疗。

       当时陈浩说自己带的钱不多,让郑敏第二天联系他。看到对方十分诚恳,郑敏没有多想就让对方走了。

       因为身体疼痛,第二天郑敏到医院做了CT检查。当她打电话告诉陈浩情况时,陈浩称没关系,他要出差,等他回来就把钱送过来。可一连近两个月,每次陈浩都有新的借口不愿出面。

       “如果他说有困难,我就不会再追究了,这样骗人没什么意思。”昨日上午,当发现陈浩的电话无法接通时,郑敏放弃了“追债”。她说为人处事要讲诚信,希望对方能反省一下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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